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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
上传:刘金枫 来源: 更新时间:2012年08月30日 您是本文第位浏览者
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化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版权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订全县文化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  (二)负责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,协调、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,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,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发展。
  (三)组织推进全县文化、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重大工程建设,指导、监管文化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。
  (四)组织、协调全县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,指导文物、博物事业发展。
  (五)负责对文化、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行业的经营项目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,并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。
  (六)负责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传输、监测和安全播出;对广播影视、信息网络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督管理。
  (七)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,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。
  (八)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、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督管理。
  (九)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"扫黄打非"计划并组织实施,组织、协调、督办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。
  (十)组织开展文化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  (十一)协调指导全县文化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。
  (十二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主办单位:绥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绥棱县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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